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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产业新闻· 智汇浙医·· 9 小时前评分61

关于印发健康医疗数据流通管理办法(试行)等4个数据流通制度的通知发布

【通知】关于印发健康医疗数据流通管理办法(试行)等4个数据流通制度的通知

导读

2026年10月13日,相关部门公开发布《关于印发健康医疗数据流通管理办法(试行)等4个数据流通制度的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知悉并结合实际参照执行。原文件及附件提供PDF下载。

深度解读

发生了什么

2026年10月13日,《关于印发健康医疗数据流通管理办法(试行)等4个数据流通制度的通知》公开发布,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知悉并“结合实际参照执行”,印发版PDF作为附件提供下载。材料只转发了通知本身,未披露发文机关、4个制度的具体名称、适用范围和生效时间。

为什么重要

健康医疗数据怎么合法流通一直是规则空白:2021年个人信息保护法出台后,学界即指出其将深刻影响数字健康数据的处理边界[1];2025年仍有研究呼吁在隐私权与数据安全之间重构中国的健康数据共享框架[2]。此次以“流通管理办法(试行)”为名、一次打包4个配套制度,正面针对的正是共享和流通规则缺位的问题,对依靠医疗数据做研发、临床研究和BD合作的企业来说,多了一份判断数据来源合规性的依据。但“参照执行”的措辞偏指导性而非强制性,实际约束力要看正文条款和执行口径。

还缺什么

关键内容都在PDF原文里:4个制度分别管什么、医院和企业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对外提供或获取数据、是否涉及数据出境、与现行法规如何衔接,均待读原文确认。发文单位是国家部委还是地方部门也未披露,转发来源是名为“智汇浙医”的账号,是否属于浙江地方制度待确认。下一步看办法全文条款,以及首批按此办理的数据流通案例和监管表态。

来源:中文产业新闻 · mp.weixin.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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